岳麓区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毒品犯罪案
2021-12-28 12:45:07
来源:法制周报 | 编辑:李林俊 | 作者:刘凤 | 点击量:22085
法制周报讯(通讯员 刘凤)12月22日上午,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两起涉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,3名被告人受到法律制裁。
通过微信居间介绍毒品买卖获刑8个月
2021年3月,被告人刘某作为中间人,通过微信联系,帮助文某某(已判刑)从卢某某(已判刑)处购得约0.8克甲基苯丙胺(俗称“冰毒”)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刘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,贩卖甲基苯丙胺,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,遂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。
利用跑腿平台贩卖“上头电子烟” 两人领刑
2021年8月至9月,为非法牟利,被告人张某某先后5次将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及电子烟油,通过某跑腿平台送达的方式贩卖给肖某、廖某某、黄某(三人均已行政处罚),其中,被告人齐某某参与贩卖1次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张某某、齐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,贩卖合成大麻素类物质,两人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,考虑到张某某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将齐某某抓获归案,遂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某、齐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、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、二千元,没收两人违法所得,上缴国库。
据悉,7位人大代表应邀旁听了庭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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