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麓区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毒品犯罪案
2021-12-28 12:45:0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法制周报 | 编辑:李林俊 | 作者:刘凤 | 点击量:22085         

法制周报讯(通讯员 刘凤)1222日上午,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起涉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,3被告人受到法律制裁。

通过微信居间介绍毒品买卖获刑8个月

20213月,被告人刘某作为中间人,通过微信联系,帮助文某某(已判刑)从卢某某(已判刑)处购得约0.8甲基苯丙胺(俗称“冰毒”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刘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,贩卖甲基苯丙胺,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,遂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

利用跑腿平台贩卖“上头电子烟” 两人领刑

2021年8月至9月,为非法牟利,被告人某某先后5将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及电子烟油,通过某跑腿平台送达的方式贩卖给肖某、廖某某、黄某(三人均已行政处罚),其中,被告人齐某某参与贩卖1次法院经审理认为,张某某、齐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,贩卖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两人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,考虑到张某某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将齐某某抓获归案,遂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某、齐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、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、二千元,没收两人违法所得,上缴国库。

据悉,7位人大代表应邀旁听了庭审

责编:李林俊

来源:法制周报

关于我们-商务合作-法律声明-联系我们
广告热线:0731-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:湘ICP备19000193号-3 版权所有: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《湖南法治报》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